昆明市盘龙法院对4起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
盘龙区人民法院集中宣判毒品犯罪案件 盘龙区人民法院供图
云南网讯(记者 熊明)21日上午,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对近期审理的4起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。这次集中宣判旨在第32个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,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、强化禁毒宣传教育、营造浓厚禁毒舆论氛围。
当天上午9时,集中宣判开始。在人民陪审员、公诉人、辩护律师、书记员等人员参与的庭审中,审判长依次对4名被告人进行宣判:
经合议庭合议,被告人黄某鹏犯运输毒品罪,判处有期徒刑七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;被告人李某云犯贩卖毒品罪,判处有期徒刑八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;被告人杨某倩犯贩卖毒品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,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000元;被告人申某犯贩卖毒品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。上述案件中扣押的涉案毒品及其他财物依法予以没收。
盘龙区人民法院集中宣判毒品犯罪案件 盘龙区人民法院供图
法官寄语
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、民族兴衰和人民福祉,党的十八大以来,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禁毒工作,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,严厉惩治毒品犯罪、广泛宣传禁毒意义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的应有之义。通过此次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宣判活动,在震慑毒品违法和犯罪分子的同时,呼吁人民群众认清毒品危害、自觉远离毒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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